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方案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23〕2号)文件规定及教育部相关会议精神,依照《关于做好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贵大研〔2023〕6号)文件精神,在教育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总体部署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做好我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按需招生、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复试工作要做到全面考查,有所侧重,在德智体美劳等各方面全面衡量的基础上,突出对专业知识、科研能力、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等方面的考核。
(二)坚持公开、公平、公正,阳光招生的原则。复试过程要做到政策透明、程序规范、操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要提高服务意识,维护考生的合法权益。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院纪委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小组负责人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科234室。
(二)学院成立招生联络协调小组。
(三)学院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成立5个复试小组,小组负责人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每个小组总人数6人,其中含1名专职复试秘书,负责做好复试记录,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
(四)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巡查小组,成员由学院纪委书记、纪委委员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学院成立安全保障小组。
三、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须于2023年3月23日17点前,将资格审查资料的PDF格式(命名方式: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发送到指定邮箱,学院接收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的专用邮箱为:qsun5@gzu.edu.cn。
(二)学院根据考生实际,对考生的以下材料的电子档进行审查。
1.初试准考证。
2.居民身份证复印件(正反面印在一页A4纸上)。
3.考生本人签名的《诚信复试承诺书》(附件2)。
复试前考生须签订《诚信复试承诺书》,考生须自觉遵守,不得对外透露或传播复试试题内容等有关情况,确保材料真实,诚信应试。
4.学籍学历证明。应届生提供学生证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往届生提供毕业证书或具有验证码的《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备案表》或《教育部学历认证报告》(在境外、国外取得学位的,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认证书》)。
5.“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6.“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须提供《少数民族高层次骨干人才计划考生登记表》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7.缴纳复试费收据。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拟复试考生的确定
(一)招生计划
(二)第一志愿拟复试考生人数
根据2023年报考学科点研究生初试上线情况,按照招生人数1:1.2进入复试,复试人员按照初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食品科学与工程(083200)按照一级学科(不分方向)确定复试名单,扣除2个推免生后拟参加复试的考生47人,最低分 277分;生物与医药(086000)食品工程方向拟参加复试的考生16人,最低分331分;食品加工与安全(095135)专业拟参加复试的考生63人,最低分322分;详细名单附后。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专业名称 | 日 程 | 内 容 | 考场地点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3月 25日8:30-12:30 | 综合面试(含英语测试) | 贵州大学西校区崇德楼221、222、223、237、241 教室 |
生物与医药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3月 25日13:00-18:30 |
(二)复试形式
现场复试形式。
复试时考生需提交二代身份证原件和初试准考证再次审核,在崇德楼224教室候考。
考生须提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
复试内容
1、 综合面试:含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面试。
(1)专业能力考核
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等。
(2)综合素质考核
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试验)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2、外国语能力测试,主要考查考生的外国语阅读、翻译及听说能力。
3、复试流程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满分100分。流程如下:
(1)自我介绍(请考生从思想品德、学业水平、科研能力、学生干部、志愿者、兴趣爱好等方面进行自我介绍);
(2)采取抽题作答的方式考查专业知识(抽3题选择2题作答);
(3)采取抽题作答的方式考查外语能力(抽2题选择1题作答);
(4)考生每次回答完毕后,要以“考生***回答完毕。”作为结尾。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不予录取。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我院复试成绩中各部分权重确定如下:复试成绩=(综合面试80%+外国语听说测试20%),其中每环节各100分,按比例计算百分制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情况
(1)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食品化学、园艺产品加工工艺学课程;
(2)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加试方式为开卷笔试,由学院研究生科通知考生进行。
(五)复试考生须在复试前缴纳复试费,收费标准:100元/人。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六、调剂
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达到招生名额的专业不再进行调剂。第一志愿上线人数达不到招生名额的专业学院根据《贵州大学2023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2.复试结束后,先按照复试考生报考志愿的研究方向、再按照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4.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
考生总成绩由初试成绩和复试成绩根据一定比例计算而成。具体算法:
总成绩=(初试成绩÷5)×50%+复试成绩×50%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排名(若考生总成绩相同时,按初试总分从高到低排序;若初试总分再相同时,按初试统考科目总分从高到低排序)、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八、公示
学院将在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网站上(http://lfe.g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工作细则、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成绩等。
九、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体检
考生体检在学校医院进行,收费标准和流程以校医院届时公布的相关通知为准。体检要求以《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中第六十条为准,未达到体检要求的,取消拟录取资格。
十一、其他
本办法由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3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学院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851- 88236895(孙老师)
联系邮箱:qsun5@gzu.edu.cn。
附件1: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2023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x
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3年3月2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