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发布人:王啸  发布时间:2020-09-29   浏览次数:2179

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

为保证学院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以下简称推免生)工作有序、规范和顺利进行,加大对拔尖创新人才的选拔,提高推免招生质量,特制定本办法:

一、组织领导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根据贵州大学2021年招收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实施办法和学校的招收推免生工作文件制定招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组织实施推免生招收选拔、专业复试、接收考核和信息公开等工作。

 学院成立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本学院推免生的组织、实施、监督等工作。

 学院接收推免生办公室设在学院教学科、研究生与科研科

 学院成立接收推免生复试小组,组长由学院学术委员会主席担任,组员由学院相关专家和领导组成。

二、招收推免生工作的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公平、公正的原则。

(二)坚持信息公开,确保接收推免生工作各环节公开透明的原则。

(三)坚持先申请先审核,择优选拔,额满为止的原则。

(四)各专业拟接收人数原则上不超过该专业总计划50%

专业代码

专业名称

研究方向代码

研究方向名称

拟招收推免生人数

学院联系方式

086000

生物与医药

03

食品工程

1

0851-88236895

095135

食品加工与安全

00

不区分研究方向

4

0851-88236895

083200

食品科学与工程

01

食品科学

2

0851-88236895

02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1

03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1

04

食品生物工程

1

三、申请基本条件

(一)申请人必须是国家承认学历的具有推荐免试权的高校应届本科毕业生(不含专升本、第二学士学位、独立学院学生),并获得所就读学校的推荐免试资格(占用申请人所在学校推荐指标)。

(二)诚实守信,学风端正,无任何考试作弊和剽窃他人学术成果记录。

(三)品行表现优良,无任何违法违纪受处分记录。

(四)身体健康状况符合国家体检及我校相关要求。

四、接收程序

(一)网上报名

取得推免生资格的学生于20201012日登陆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按规定进行报名、缴费。

(二)复试通知

学院研究生科在“推免服务系统”中对申请本单位的推免生择优遴选,向符合条件的推免生发放复试通知书。

(三)复试

学院根据本办法制定了“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招收2021届优秀应届本科毕业生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复试方案”组织复试,并于复试前在本单位官方网站上公布。

1.复试时间:

复试时间1014日。

2. 资格审查

资格审查工作由各学院研究生科、教学科组织开展。取得我校复试通知的推免生持以下证明材料参加复试:

1)本人学生证、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2)在校期间学业成绩证明原件(加盖学校教务部门公章)及复印件。

3)符合规定的国家级外语考试成绩或合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4)有公开发表的学术论文、科研成果或获奖证书证明材料等原件及复印件。

3.复试内容

包括对考生的思想政治素质、道德品质、身心健康状态、语言表达能力、掌握知识的广度、深度,创新意识、创新思维、创新能力和综合素质的考核。

考查采用面试考核的方式进行。

4.复试成绩

(一)复试成绩

复试成绩实行百分制,60分及格,低于60分的不予录取。

(二)成绩

总成绩 = 复试综合成绩×50%  + 在校学习期间的总评成绩×50%

复试结束后由学院研究生办公室按总成绩排名初步确定拟录取推免生名单。

拟录取推免生名单经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通过后,向学校研究生招生办报送名单并于复试结束后三日内由学院公布在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官方网站上。

(四)录取

1.学院定于20211014日完成复试,根据推免生接收计划,按复试成绩排名提出拟接收意见(是否拟录取、录取专业等),报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2.未经复试或复试成绩不及格(低于60分)的申请者不得录取。

3.复试考生在规定时间内通过“推免服务系统”确认接受我校待录取通知后,方被我校录取。

五、其他

(一)根据教育部时间安排,推免生拟录取名单将公示在贵州大学研究生院网站上(http://gs.gzu.edu.cn/)。

(二)已通过我校相关院系预选拔拟优录的考生,无需再次参加复试,但必须获得所在本科毕业院校推免资格,并在规定时间内登陆中国研招网“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填报申请。

(三)对在申请推荐免试攻读硕士学位研究生过程中弄虚作假的学生,一经发现,即取消其复试资格。

(四)根据教育部《2021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教学函〔20208号)规定,已被我校接收的推免生,不得再报名参加当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考试,否则取消其推免录取资格。

(五)招收推免生单位、专业、人数等信息以“贵州大学推免招生专业目录”为准。

(六)学院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强化人员管理,严肃招生纪律。

咨询和申诉渠道:

0851-882368951568516202213885087918(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招生办公室)

13984121821(贵州大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纪委 纪检监察室)


附件: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2021年招收推免生工作进程表

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推免生工作领导小组

2020923


  

附件 :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2021年招收推免生工作进程表


时 间

工作内容

执行主体

2020925日前

报送接收推免生工作实施细则(含复试方案),并向社会公布

接收单位

20201012

取得推免资格学生登录“推免服务系统”http://yz.chsi.com.cn/tm进行报名注册,并填报志愿

推免生

20201012-1013

接收单位在“推免服务系统”内选择学生,发放复试通知

接收单位

20201014

组织复试含体检),并于复试结束后三日内公布复试成绩

接收单位

20201019日前

学院将本单位拟接收推免生汇总名单报研招办

接收单位

20201025日前

在“推免服务系统”登录复试成绩,向待录取学生发放待录取通知

研招办

20201025日前

公示推免生名单,报省考试院审核

研招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