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实施细则
根据《教育部关于印发<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管理规定>的通知》(教学函〔2019〕6号)、《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工作的通知》(教学厅[2020]4号)、《关于进一步规范做好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教学司函[2020]14号)文件规定及全国研究生招生录取工作会议精神,依照贵州大学《关于做好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的通知》文件精神,在教育部、贵州省招生考试院的总体部署下,在确保安全性、公平性和科学性的基础上,结合本地疫情防控和学校实际情况,统筹兼顾、精准施策、严格管理,为做好我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录取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复试工作原则
(一)坚持科学选拔的基本原则,遵循高层次专业人才选拔规律,采用多样化考察方式方法,确保生源质量。
(二)坚持公平公正的基本原则,政策透明、程序公正、结果公开、监督机制健全,维护考生合法权益。
(三)坚持全面考查的基本原则,突出专业素质、实践能力、创新精神等方面的考核。
(四)坚持客观评价的基本原则,业务课考核成绩应量化,综合素质考核应有较明确的等次结果。
(五)坚持以人为本的基本原则,增强服务意识,提高管理水平。
二、组织领导
(一)学院成立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由学院党委书记、院长、主管研究生工作的副院长、学院纪委书记及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制定复试录取工作实施细则并组织实施;小组负责人由学院主要负责人担任。办公室设在学院研究生科234室。
(二)学院成立招生联络协调小组。
(三)学院根据本单位各学科、专业(领域)的实际情况,成立5个复试小组,每个小组总人数6人,其中含1名专职复试秘书,负责操作复试软件、随机安排考生进入考场、做好复试记录,并协助处置各类突发事件;小组负责人一般由具有教授职称的教师担任。
(四)学院成立复试工作巡查小组,成员由学院纪委书记、部分纪检成员和管理人员组成,负责学院在研究生招生复试中各个环节的监督和检查,保证硕士生复试录取工作的公平、公正、公开。
(五)学院成立安全保障小组。
三、资格审查
(一)复试考生须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5点前,将资格审查资料的电子版(命名方式: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发送到指定邮箱,学院接收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的专用邮箱为:372247046@qq.com。
(二)学院根据考生实际,对考生的以下材料的电子档进行审查。
1、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扫描件或照片。
2、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电子报告。
3、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三)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四、拟复试考生的确定
(一)招生计划
院系所代码 | 院系所名称 | 专业代码 | 专业名称 | 研究方向代码 | 研究方向名称 | 招生总人数 | 专项计划 | 普通招考 计划 |
推免 | 少干 | 退役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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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14 | 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 086000 | 生物与医药 | 01 | 食品工程 | 10 |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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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 |
114 | 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 095135 | 食品加工与安全 | 00 | 不区分研究方向 | 50 |
|
| 1 | 49 |
114 | 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 083200 | 食品科学与工程 | 01 | 食品科学 | 19 | 2 |
|
| 37 |
02 | 粮食、油脂及植物蛋白工程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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03 | 农产品加工及贮藏工程 | 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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Z1 | 食品生物工程 | 7 | 1 |
(二)第一志愿拟复试考生人数
根据2020年报考学科点研究生初试上线情况,第一志愿拟参加复试的学术型硕士研究生41人、专业硕士研究生考生73人,详细名单附后。
(三)拟参加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
1、考生需提供的资格审查资料
(1)考生的准考证、有效居民身份证件(正反两面)扫描件或照片。
(2)应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籍在线验证电子报告;往届生提供中国学信网学历在线验证电子报告。
(3)持在境外获得学历、学位的考生,须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认证报告。
(4)“退役大学生士兵”专项计划考生还须提供本人《入伍批准书》和《退出现役证》原件的扫描件或照片。
2、复试考生须于2020年5月13日下午5点前,将资格审查资料的电子版(命名方式:考生姓名+材料名称)发送到指定邮箱,学院接收复试考生的资格审查申请材料的专用邮箱为:372247046@qq.com
3、经考生确认的报考信息在复试、录取阶段一律不做修改。未进行资格审查的考生,不得参加复试;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将取消复试资格。
五、复试工作安排
(一)复试时间地点
专业名称 | 日程 | 内容 | 考场地点 |
食品科学与工程 食品工程 食品加工与安全 | 5月16日 全天9:00-21:00 | 综合面试(含英语测试) | 贵州大学西区崇德楼239、221、222、223、241教室 |
(二)复试形式
以网络远程的形式开展,采用具有“人脸识别”和“人证识别”功能的“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软件对考生进行网络远程复试。
面试系统演练时间:2020年5月14日上午10:00。考生须参加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组织开展的复试系统模拟演练,熟练掌握远程面试系统。
考生须提前学习《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九)》、《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保证对复试相关政策法规充分知情了解。考生须按照《贵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网络远程复试操作规程》提前准备好远程复试所需的硬件设备及相关环境安排,以保证复试正常进行。
复试内容
综合面试:含专业能力、综合素质面试和外语听说能力测试。
1、专业能力考核
全面考查考生对本学科(专业)理论知识和应用技能掌握程度,利用所学理论发现、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对本学科发展动态的了解以及在本专业领域发展的潜力;创新精神和创新能力;大学阶段学习情况及成绩等。
2、综合素质考核(含外国语听说能力测试)
主要考查考生思想政治素质和道德品质;学习能力、思维能力、科研能力、实践(试验)能力;事业心、责任感、纪律性、协作性和心理健康状况;人文素养、举止、表达和礼仪等。
3、复试流程
每名考生面试时间一般不少于20分钟,成绩由复试小组成员独立给出分数,满分100分。流程如下:
1)自我介绍;
2)采取抽题作答的方式考查专业知识;
3)采取抽题作答的方式考查综合素质能力(含外语能力测试);
(四)复试成绩计算方法
1、复试成绩按百分制计算,考生复试成绩低于60分(不含60分)视为复试成绩不合格。
2、复试成绩为复试各方式考核成绩之和;我院复试成绩中各部分权重确定如下:复试成绩=(综合面试80%+外国语听说测试20%),其中每环节各100分,按比例计算百分制成绩。
3、同等学力考生加试情况
1)同等学力考生需加试食品化学、园艺产品加工工艺学课程;
2)加试成绩不计入复试成绩。
3)加试方式由课程老师确定,由学院研究生科通知考生与课程老师对接。
(五)复试费100元/人。考生须通过复试平台即“研招网远程面试系统”予以缴纳。缴费后因各种原因未参加复试者,已支付的复试费不予退回。
六、调剂
第一志愿录取人数达到招生名额的专业不再进行调剂。第一志愿录取人数达不到招生名额的专业学院根据《贵州大学2020年硕士研究生招生调剂工作办法》规定,结合实际,制定本学院调剂工作细则,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批准后执行。
七、录取
(一)录取原则
1.坚持“按需招生、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和宁缺毋滥”的原则。
2.按照复试考生的总成绩从高到低依次录取。
3.未进行资格审查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考生不予录取。
4.没有参加复试或者复试成绩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5.政审(思想政治素质和品德考核)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6.同等学力加试科目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7.体检不合格的考生不予录取。
8.未经公示的考生不予录取。
(二)总成绩计算
1、总成绩由复试成绩和初试成绩按权重相加,得出考生录取总成绩,按百分制计算。
2、初试成绩=考生的考试总成绩×100/500
3、总成绩=初试成绩×70%+复试成绩×30%。
(三)学院研究生招生工作指导小组根据招生计划、复试录取细则、考生总成绩排名(总成绩相同者,优先考虑外语单科成绩)、思想政治表现、身心健康状况等择优确定拟录取名单,并报学校研究生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核。
八、公示
学院将在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网站上(http://lfe.gzu.edu.cn/)公布复试录取工作细则、调剂工作细则、复试名单以及复试成绩等。
九、政审
拟录取名单确定后,学院向考生所在单位函调人事档案(或档案审查意见)和本人现实表现等材料,全面考查其思想政治和品德情况。函调的考生现实表现材料,需由考生本人档案或工作所在单位的人事、政工部门加盖印章。审查合格者给予发放录取通知书;未调档审查或审查不合格者不予发放录取通知书。
十、体检
考生被拟录取后,按照教育部相关体检文件要求,自行去当地二甲及以上医院体检,并将体检表于6月20日前邮寄至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研究生科,体检合格者方可发放录取通知书。体检标准参照教育部、卫生部、残联制定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教学〔2003〕3号)及《教育部办公厅、卫生部办公厅关于普通高等学校招生学生入学身体检查取消乙肝项目检测有关问题的通知》(教学厅〔2010〕2号)文件执行。
十一、其他
本办法由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负责解释。未尽事宜以教育部《2020年全国硕士研究生招生工作管理规定》等文件和学校相关规定为准。
学院工作小组联系电话:0851- 88236895(周老师)
联系邮箱:372247046@qq.com
附件1: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2020年硕士研究生复试名单.xlsx
贵州大学酿酒与食品工程学院
2020年5月8日